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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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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20250900009800 公告事項:簡易股份轉換之相關公告 |
摘錄公告資訊站 |
2025-09-10 |
公告內容:
貴股東 鈞鑒: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14年9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邦公司」)進行簡易股份轉換並簽訂股份轉換契約書,茲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0條第2項及第33條規定,特此公告。
一、 本股份轉換交易董事會決議要旨:
(一) 集團為推動內部資源整合、提升經營效率與市場競爭力,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0條之規定與威邦公司進行簡易股份轉換。威邦公司現持有本公司股份63,643,517股,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8,062,000股之93.51%,本案將由威邦公司以現金為對價向威邦公司以外之其他本公司股東(下稱「相關股東」)取得相關股東持有之本公司全數普通股股份。於股份轉換交易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威邦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二) 威邦公司取得本公司每一普通股股份之對價為現金新臺幣(下同)9元,預計取得股數計4,418,483股,預計支付之現金對價總額為39,766,347元。
(三) 本件股份轉換交易之股份轉換基準日定為114年11月14日(下稱「股份轉換基準日」),如因實際情況有調整之必要者,授權本公司董事長與威邦公司共同協商之。
(四) 依股份轉換契約書及相關法令各自許可之最大範圍內,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本股份轉換案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代表本公司增修及/或簽署股份轉換契約書及其他一切相關文件;調整股份轉換價金及/或股份轉換基準日;及依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申報。
二、 股份轉換契約應記載事項:
(一) 本公司或威邦公司章程需變更事項:
1. 本公司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修訂章程案,變更公司章程如附件所示規定。
2. 威邦公司無須為本件股份轉換變更其公司章程。
(二) 威邦公司支付股份、現金或其他財產之總數、種類、數量及其他有關事項:威邦公司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依股份轉換之法定程序,按本公司股東名簿所載相關股東持有記名式普通股股份之股數,以每一股本公司普通股由威邦公司給付對價現金9元,威邦公司預計支付之現金對價總額為新臺幣39,766,347元。惟威邦公司實際支付之現金對價總數,仍應以本公司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已發行股份總數,減去威邦公司已持有之本公司股份數,且減去本公司買回異議股東股份數後之股份數額計算。威邦公司應將現金對價扣除依法應扣繳之證券交易稅款及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實際支出的匯費、郵遞費等)後支付予股份轉換基準日本公司股東名簿所載之相關股東。
(三) 本公司股東轉讓予威邦公司之股份總數、種類、數量及其他有關事項:本公司相關股東預計於股份轉換基準日,轉讓本公司股份共計普通股4,418,483股且減去買回異議股東股份數後之股份數予威邦公司,並將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發生股權移轉之效力。
(四) 對本公司股東配發之股份不滿一股應支付現金者,其有關規定:威邦公司係以現金為股份轉換之對價,故不適用。
(五) 股份轉換契約應記載本公司原任董事及監察人於股份轉換時任期未屆滿者是否繼續其任期至屆滿有關事項:本公司之原任董事、監察人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所召開之董事會散會時自動解任,由威邦公司依照本公司所修訂通過之章程規定指派新一屆董事一人。
(六) 與他公司共同為股份轉換新設公司者,轉讓決議應記載其共同轉換股份有關事項:本股份轉換案非與他公司共同為股份轉換新設公司,故不適用。
三、 本股份轉換案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發生股權移轉之效力。本公司股東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之一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憑證提出於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236號3樓;電話:02-7719-8899);逾期未提出者,其原持有之股票憑證失其效力。
四、 如本公司股東就本股份轉換案有任何異議,請於114年9月22日至同年10月23日下午四時前止,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申請,請求本公司按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其持有之股份,並列明請求收買價格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並完成股票交存程序;逾期未提出者或交存股票程序未完成者,其視同異議申請失其效力。
五、 本公司與威邦公司股份轉換相關作業日程暫定如下,如有未盡事宜或因主管機關指示、法令變更或其他情事而有修改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 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11月9日 (遇假日,股代部現場過戶日提前至11/7前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2. 股票停止過戶日:114年11月10日至114年11月14日
3. 股份轉換現金支付價款日:114年11月27日。
4. 現金支付價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銀行匯款(未至股代登記者,以集保公司提供名冊之銀行帳號)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無匯款帳號或金額新台幣5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另代扣證交稅款亦自股東之現金款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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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票自114年7月24日起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11 |
1.事實發生日:114/07/11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於114年6月25日股東會 決議「終止登錄興櫃股票買賣及停止公開發行」,並於114年6月26日向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復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400052612號函,自 114年7月24日起,終止與本公司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4/07/24 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4年7月11日收到通知。2.推薦證券商於本 公司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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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25 |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威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兆年 (2)董事:威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孝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威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兆年 Wellypower Optronics Corporation 董事 Apower Optronics Corporation 董事 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董事:威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孝恆 隆達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 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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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天股東會決議通過終止股票興櫃櫃檯買賣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25 |
1.事實發生日:114/06/25 2.公司名稱:葳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股東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案「申請終止登錄 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經民國114年5月14日第八 屆第八次董事會審查完成,並提請114年6月25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會後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 請同意終止股票興櫃市場買賣,後續將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辦理相關事宜,實際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日期將依照財團法人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之公告為準。 另,將依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會通過停止公開發行之決議後,向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公開發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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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補選一席董事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25 |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威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孝恆 6.新任者簡歷:董事-威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孝恆:隆達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董事一席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威邦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孝恆 法人持股數:41,716,169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6/25~116/06/24 11.新任生效日期:114/06/2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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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25 |
1.股東會日期:114/06/25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 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承認一一三年度 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補選第八屆董事一席案。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 (二)通過申請終止登錄興櫃股票買賣及停止公開發行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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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天今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及新聞稿內容。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25 |
1.事實發生日:114/06/25 2.公司名稱:葳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將於民國114年6月25日下午3時30分於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樓(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 重大訊息記者會。 新聞稿全文如下: 股東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案「申請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櫃檯 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經民國114年5月14日第八屆第八次董事會 審查完成,並提請114年6月25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本公司將依股東常會決議內容,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申請終止股票之興櫃買賣,並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 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辦理,實際終止日期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 準;另,股票停止公開發行部分,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根據股東會決 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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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審查「申請終止登錄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及
停止股票公開發行」之股東提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5-14 |
1.事實發生日:114/05/14 2.公司名稱:葳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股東威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案「申請終止登錄興櫃 股票櫃檯買賣及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6.因應措施:該股東提案業經本公司114年05月14日董事會審查通過,將提請 114年6月25日之股東常會決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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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增加討論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5-14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89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三年度各項表冊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限制案。 2:申請終止登錄興櫃股票買賣及停止公開發行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第八屆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討論事項第2、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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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二分之一,
董事一職當然解任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3-31 |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31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鼎耕投資有限公司 4.舊任者簡歷: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法人董事參加公開收購應賣,預計於114年4月1日股票交割後, 董事一職當然解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6/25~116/6/24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2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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