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次 |
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 1 |
京華堂汽化金箔 獲2025國家品質標章 |
摘錄經濟A A2 |
2026-01-22 |
京華堂長期在「汽化金」材料上進行安全驗證、品質管理與多元應用。 2025年,取得由生策會主辦之「SNQ國家品質標章」,象徵台灣在高階食品與創新生醫材料技術上的重要突破。
「汽化金箔」自2002年起陸續取得台灣、美國與歐洲食品添加劑資格,並與英、法、日、荷蘭、智利、南非、匈牙利等9國合作發展「金釀黃金酒」;2011年更取得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純金液態性繃帶」認證,兼具食品與醫材雙軌認證,確認汽化金作為生醫級黃金的新時代來臨。
京華堂進一步將「汽化金」延伸應用至科技美容領域,整合非侵入式霧化經皮導入平台TTDS「肌因槍」。該平台以非侵入方式將材料技術結合設備在皮膚產業應用上接軌,提供更安全、舒適、合規的導入工具,助力外泌體等有效成分突破吸收屏障在皮膚護理及解決落髮問題上應用發展。
京華堂表示,「肌因槍」並非單一產品,而是一套能將小分子材料與有效滲透技術整合的平台方案,強調科技創新的價值在於能被社會信任、被專業體系認同並長期穩定地被使用。未來將持續以材料科學為基礎,推動汽化材料技術在生醫領域的運用發展,開創更多安全高效的生醫材料。
|
| 2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29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10/2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昱廷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梁宏瑋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梁宏瑋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彭綉娟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之機制調整,故自114年年度財務報表 簽證會計師變更為梁宏瑋會計師及彭綉娟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10/20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 3 |
更正本公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會計科目誤植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08 |
1.事實發生日:114/07/08 2.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書第6頁資產負債表之會計科目, 更正前會計目應付帳款,更正後會計科目應付票據。 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並將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更正內容請參見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更正對113年度財務告損益無影響。
|
| 4 |
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6-26 |
1.事實發生日:114/06/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公告 (1)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表。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5 |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4-09 |
1.事實發生日:114/04/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3.因應措施:將依法提交114年股東常會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6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4-09 |
1.事實發生日:114/04/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事宜 3.因應措施: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09 一、股東會召開時間:民國114年6月26日下午2:30時整。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蘇澳鎮龍祥二路10號。 三、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民國113年度虧損撥補表。 (三) 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過戶期間為民國114年4月28日至114年6月26日 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14年4月27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4月27日適逢例假日,現場最後過 戶日為114年4月25日,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27日郵戳為憑)。 五、其餘未盡事宜,擬授權委由董事長全權處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0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說明股東戶 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二)受理股東提案: (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含標點符號),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議案: (i)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ii)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 之一者。 (iii)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茲訂定民國114年4月18日起至114年4月28日(每日 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為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受理處所為京華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58巷52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